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3)公司负责人李扬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文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文平声明:保证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4)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5)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过审计。
(6)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宜安科技 股票代码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春联 曾仕奇
电话 0769-87387777 0769-87387777
传真 0769-87367777 0769-87367777
电子信箱 lian@e-ande.com zengsq@e-ande.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会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61,469,405.55 194,449,475.12 34.47%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20,405,950.78 13,184,000.01 54.78%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6,048,676.49 8,170,301.22 96.43%
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5,427,502.46 31,616,853.03 106.9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2921 0.2823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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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11 0.0589 54.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11 0.0589 54.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1% 2.25% 0.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3% 1.39% 1.1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890,948,865.53 856,693,184.54 4.0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634,327,790.14 625,541,257.14 1.4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8318 5.5852 -49.30%
注:1、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在
报告期内公司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拆股而增加或并股而减少公司总股本,但不影响股东权益金额的,应当根
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2015年4月,公司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总股本由112,000,000股增至224,000,000股。
由此,公司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2015年最新股本224,000,000股计算。
2、公司上年同期“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上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2014
年当期股本112,000,000股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4,153.5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027,889.6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999.98
减:所得税影响额 774,768.83
合计 4,357,274.2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2)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1,505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宜安实业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59.06% 132,300,000 0 质押 57,89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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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
国有法人 4.34% 9,730,000
任公司
港安控股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47% 7,770,000
东莞市中安企业管理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1% 6,300,000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国有法人 2.50% 5,600,000
事会转持三户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时节好雨资本市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0% 2,008,500
场 11 号集合资金信托
东莞市科创投资管理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3% 1,642,700
有限公司
长沙市厚水投资咨询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6% 1,470,0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朱炳权 境内自然人 0.37% 829,655
盛雷鸣 境内自然人 0.34% 759,900
除宜安实业有限公司与港安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盯紧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以产品技术和品质为生命线,持续推进发展消费电子产品
战略,积极开拓消费电子领域新客户,加大消费电子产品相关技术研发创新力度,随着技术、成本等瓶颈
的突破和市场认可度的提高,公司精密镁铝合金超薄压铸件在消费电子产品上的应用率快速提升。在做大
做强消费电子业务的同时,致力于落实以液态金属、镁铝合金汽车产品、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三方面为
未来发展重点和方向的发展战略,与此同时,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技术和管理创新,严格控制成本费
用,努力提高公司效益。报告期内,经营业绩稳步增长,经营效益持续提升。201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
业收入26,146.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47%;实现净利润2,038.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5.07%。
液态金属具有镁铝合金无法达到的强度和耐磨性,具备不锈钢,钛合金无法具备的成型能力,能够满
足大尺寸、薄壁、复杂形状构件及产品的制备,是国内少数具备全球领先水平、符合“中国制造2025”方
向的新材料品种。随着消费电子产品、汽车制造、医疗器械和航空航天等产业的蓬勃发展,液态金属产品
需求量逐渐增加,为公司积极发展液态金属提供了良好契机。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与国内外各大知名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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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液态金属产品、技术和工艺等方面的产学研合作,不断开发出满足客户需求的新产品,
逐渐提高公司液态金属产品市场占有率。
公司作为一家在生物医用材料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一直在以其创新力推进着产业转化的进
程。公司以“广东省第二批创新科研团队”、“广东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医用镁合金产业技术创新战
略联盟”为发展平台,积极推动可降解镁合金骨科内植入物系列产品的技术创新、相关工艺改进和技术提
升进程,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目前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项目已取得生产许可证,公司申请
的“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产品已经通过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审查,正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
院进行注册型式检验。
(2)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的构成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铝制品 141,071,376.00 100,497,945.16 28.76% 53.75% 51.98% 0.83%
镁制品 55,174,736.63 38,319,603.63 30.55% 24.68% 19.83% 2.81%
电木制品 39,797,450.74 32,509,705.12 18.31% 6.98% 8.64% -1.25%
合计 236,043,563.37 171,327,253.90 27.42% 36.28% 33.82% 1.33%
分地区
出口 142,888,100.72 100,791,688.39 29.46% 77.51% 67.46% 4.23%
内销 118,045,744.08 86,696,856.03 26.56% 5.44% 7.04% -1.10%
合计 260,933,844.80 187,488,544.42 28.15% 35.58% 32.80% 1.51%
分行业
铝合金、镁合金
260,933,844.80 187,488,544.42 28.15% 35.58% 32.80% 1.51%
等精密压铸件
合计 260,933,844.80 187,488,544.42 28.15% 35.58% 32.80% 1.51%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
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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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与上年相比本年(期)新增合并单位 4 家,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1月13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镁安镁业科技有限公司与东莞市伟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东莞市镁
乐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经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441900002320914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东莞
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竹路4号新竹苑3幢办公201-3室;法定代表人:李卫荣;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万元,均为
货币出资,其中子公司东莞市镁安镁业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7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8.75%,东莞市伟岭医疗器械有限公
司出资2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25%;经营范围:研发、销售: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2、2015年3月16日,本公司与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经巢湖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340181000002547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合肥巢湖市夏阁镇竹柯村委会;法定代表人:
曾卫初;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本公司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
份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经营范围:合金新材料研发;镁合金、铝合金轻质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2015年4月15日,本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宜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注册号为440301112583710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黄明;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已认缴出资10万元;经营范围: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资本管理、资产管理、财富管理(以上项目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保
险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顾问、经济信息咨询(以上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
另行申报)。
4、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与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共同投资设立辽宁金研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经沈阳市浑南区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取得注册号为210112000081111营业执照;注册地址: 沈阳市东陵区创新路155-5号619室;法定代表
人:李卫荣;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其中本公司现金出资1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以
其拥有的专利技术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经营范围: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研发、生产、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金属材料生产项目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