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5年 8月 14日以传真、E-MAIL和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董事,于 2015年 8月 17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8 人,公司董事孙卫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苏明波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翁桂珍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各议案后形成以下决议:
1、在关联董事翁桂珍、周俭、毛东敏、李为民回避表决的情况下,
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收购浙江中国轻纺城网络有限公司 75%股权并向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网络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浙江中国轻纺城网络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公司以 20,351,032.05 元的价格收购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网络投资有
限公司持有的浙江中国轻纺城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上轻纺城”)7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 3,450 万元);同意公司在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以货币方式对网上轻纺城增资 1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认购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 1元);为激励经营管理团队,调动积极性,同意在上述增资完成后将公司持有的网上轻纺城 270 万元出资额(占增资完成后网上轻纺城注册资本的 1.85%)的股权作为激励无偿转让给网上
轻纺城经营层丁建军、韩冲(转让给丁建军 162万元出资额、韩冲 108万元出资额)。(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 2015-042公告)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拟
轻纺城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投资设立金融服务类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独资设立绍兴中国轻纺城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
金融投资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注册资本:5,000万元
(2)股权结构:公司独资
(3)经营范围:从事资本管理、项目投资、资本投资咨询服务等
业务(暂定,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在金融投资公司设立后,董事会同意由金融投资公司牵头组建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注册资本初步拟定为 2,000 万元,原则上金融投资公司认缴出资额为 1,200 万元,占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注册资本的60%,主要从事 P2P网络借贷业务等;并以金融投资公司为平台对公司金融资产进行整合,打造轻纺城金融生态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5-043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