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5日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23日、2015年5月30日、2015年6月6日、2015年6月13日、2015年6月23日、2015年6月30日、2015年7月2日、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23日、2015年7月30日、2015年8月6日和2015年8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停牌及进展公告。
根据目前进展情况,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详见同日披露的临 2015-037 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5年 8月 18日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