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 7月 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097号)。 公司与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的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8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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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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