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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鲁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8-18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投中鲁”)于 2015年 8月 7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公司关于召开监事会五届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会议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到所有监事手中。公司五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5年 8月 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2人,监事姜永红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委托监事范寿波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本次出席会议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俊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 2015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1、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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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15年半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闲置资产的议案》 
    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根据公司现状,公司拟出售部分闲置资产:
    1、办公用房:
    该房产为全资子公司国投中鲁果汁有限公司名下房产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座,面积为 756平米,为公司非在用办公用房。
    2、住宅:
    此次出售的住宅为公司前身山东中鲁果汁集团公司所属的两处房产。一处为河滨小区 16号楼 4层一套面积为 124.01平方米的住宅,该处房产已闲置多
    年,房屋建筑时间超过 15年;另一处为胜利街 166号 3号楼 3层一套面积 81平方米的住宅,此住宅建筑时间超过 15年。
    同意根据相关要求,将上述两处资产证载权利人进行变更,并予以出售。
    授权经营班子执行资产评估、挂牌交易、合同签订等资产出售程序。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 3 页共 3 页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申请中国光大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及日常经营资金需要,灵活应对融资需求进度,公司拟增加向中国光大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由年初计划申请的 1亿元增加至 1.6亿
    元,增加后全年拟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量为 25.6亿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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