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2015 年 8 月 13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认缴新增注册资 知
股东名称 其中:股本
本 货 实 识 土地使
其他 合计
币 物 产 用权 占认缴新增注
金额
权 册资本比例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68,612,335.00 89.00%
68,612,335.00 68,612,335.00 68,612,335.00
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747,136.00 8.75%
6,747,136.00 6,747,136.00 6,747,136.00
许晓华 1,733,040.00 2.25%
1,733,040.00 1,733,040.00 1,733,040.00
合 计 77,092,511.00 100.00%
77,092,511.00 77,092,511.00 77,092,511.00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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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15 年 8 月 13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 股本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占注册资 本次增加额 占注册资
出资比 出资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本总额比 金额 本总额比
例 例
例 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6,126,168.00 19.28% 136,218,679.00 32.98% 66,126,168.00 19.28% 77,092,511.00 143,218,679.00 34.1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7,000,000.00 2.04% 7,000,000.00 2.04% 7,000,000.00 1.67%
3、其他内资持股 59,126,168.00 17.24% 136,218,679.00 32.98% 59,126,168.00 17.24% 77,092,511.00 136,218,679.00 32.43%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40,626,168.00 11.85% 115,985,639.00 28.08% 40,626,168.00 11.85% 75,359,471.00 115,985,639.00 27.61%
境内自然人持股 18,500,000.00 5.39% 20,233,040.00 4.90% 18,500,000.00 5.39% 1,733,040.00 20,233,040.00 4.82%
4、外资持股
5、高管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76,800,000.00 80.72% 276,800,000.00 67.02% 276,800,000.00 80.72% 276,800,000.00 65.90%
1、人民币普通股 276,800,000.00 80.72% 276,800,000.00 67.02% 276,800,000.00 80.72% 276,800,000.00 65.90%
2、境内上市外资股
3、境外上市外资股
4、其他
合 计 342,926,168.00 100.00% 413,018,679.00 100.00% 342,926,168.00 100.00% 77,092,511.00 420,018,679.00 100.00%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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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刚玉”) 是于 1997 年 8 月 4 日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7]72 号文批准,由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
和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378 号文批准,公司于 1997 年 8 月 8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太原刚玉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140000100055468,法定代表
人为杜建奎,此次变更前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2,926,168.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342,926,168.00 元,已由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验,并
于 2014 年 8 月 25 日出具了和信验字(2014)第 000019 号验资报告。太原刚玉本
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77,092,511.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0,018,679.00 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太原刚玉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5]1225 号文件《关于核准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向横店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太原刚玉向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发行 68,612,335 股股份、向金华
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相家”)发行 6,747,136 股股份、
向许晓华发行 1,733,040 股股份,合计发行 77,092,511 股股份购买横店控股、金
华相家及许晓华等三名交易对方所持有的浙江联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联谊电机”)的 100%股权,本次发行的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增加注册资
本人民币 77,092,511.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0,018,679.00 元。
太原刚玉、横店控股、金华相家及许晓华同意以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4)汇所审字第 000193 号《审计报告》为评估的依据,
并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 641 号《资产评估报
告》作为联谊电机 100%股权的作价依据。截止 2014 年 9 月 30 日,上述拟收购股
权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为 24,138.6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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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评估值为 7 亿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
交易事项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并采用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
(8.66 元/股),经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确定为 9.08 元/股。向
横店控股、金华相家及许晓华等三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
数量=各交易对方所持联宜电机股权的交易价格÷发行价格,所计算股数分别为:
横店控股 68,612,335 股、金华相家 6,747,136 股、许晓华 1,733,040 股。
三、审验结果
截至 2015 年 8 月 13 日,太原刚玉已收到横店控股、金华相家及许晓华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77,092,511.00 元。
太原刚玉与联谊电机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取得商务部反垄断局出具的商反垄初
审函[2015]第 185 号《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对太原刚玉收购联谊电机股权案
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太原刚玉已收到横店控股、金华相
家及许晓华所持有的联谊电机 100%股权。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横店控
股、金华相家及许晓华等三名交易对方所持有的联谊电机 100%股权进行了评估,
出具了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9 月 30 日的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 641 号《资产
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为 7 亿元。截至 2015 年 8 月 13 日,太原刚玉增加股本
77,092,511.00 元。上述股权已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在浙江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过户登记至太原刚玉名下。
经本次公开发行后,太原刚玉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420,018,679.00 元。
四、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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