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15 年 8 月 3 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应到董事 14 人(包括独立董事 5 人),董事长孙建一,董事邵平、胡跃飞、
赵继臣、姚波、叶素兰、蔡方方、陈心颖、李敬和、马林、储一昀、王春汉、王
松奇、韩小京共 14 人到现场或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了会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邱伟,监事车国宝、周建国、骆向东、王聪、王岚、
曹立新现场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建一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下半年核销及打包出售不良资产业务授权的
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中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
告》。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奖励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相关执行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马林、储一昀、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一致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