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第八届监事会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在本行 32 楼会议室召开第十二次会议。会议由监事长邱伟先
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7 人(包括外部监事 3 人),监事长邱伟,监事车
国宝、周建国、骆向东、王聪、王岚、曹立新共 7 人现场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监事会关于本行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的
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行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此外,直至发表
本意见为止,监事会尚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
以上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监事会关于本行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所作说明的意
见》。
以上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监事会关于 2014 年度信用卡专项检查情况的报
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监事会 2015 年度巡检提纲》。
以上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