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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莱达: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8-14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于2015年8月13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二楼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8月4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杨宁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胡宜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赵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秦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王晓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欧秋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赵晓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徐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以上议案的选举均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上述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
举,当选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任期不超过三年,自股东大会
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符合相关任职
规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至 2015 年 7 月 29 日通过一系列股份协议转让事宜,
使得公司目前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发生变化,并且使得换届后董事会组成人数发生
变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内容。
    原章程:
    第十八条:公司发起人为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圣利达
电热电器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盛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司于成立日向发起人
发行 5,36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100%,其中,爱普
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以净资产认购 2,000 万股,占股本总额的 37.31%;宁
波市江北圣利达电热电器有限公司以净资产认购 3,060 万股,占股本总额的
57.09%;宁波市江北盛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净资产认购 300 万股,占股本总
额的 5.60%。
    公司现有总股本 1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100%。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宁波圣利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 6,120 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 38.25%;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持股 4,000 万股,占股本
总额的 25%;宁波市江北盛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 600 万股,占股本总额的
3.75%;社会公众股 5,280 万股,占股本总额的 33%。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2 名,独
立董事 3 名。
    修订后:
    第十八条:公司发起人为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圣利达
电热电器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盛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司于成立日向发起人
发行 5,36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100%,其中,爱普
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以净资产认购 2,000 万股,占股本总额的 37.31%;宁
波市江北圣利达电热电器有限公司以净资产认购 3,060 万股,占股本总额的
57.09%;宁波市江北盛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净资产认购 300 万股,占股本总
额的 5.60%。
    公司现有总股本 1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100%。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2,900 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 18.125%;深圳市洲际通商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2,500 万股,占股本
总额的 15.625%;上海银必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6,043,294 股,占股本总
额的 10.027%;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持股 1,500 万股,占股本总额的
9.375%;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7,952,000 股,占股本总额的 4.97%;天
津鼎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780 万股,占股本总额的 4.875%;社会公众股
59,204,706 万股,占股本总额的 37.003%。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2 名,独
立董事 3 名。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在 2015 年 8 月 31 日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换届选举人选的相关事项及公司章程修订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按照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届时每一位候选人都
将作为单独提案进行表决。
    按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
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上述董
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分别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
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
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附件:各候选人个人简历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14 日
附件:各候选人个人简历
1.胡宜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3 年生,EMBA。曾任山
东省苍山县一中教师、外语组长;山东省轻工厅驻深办主任;清华实效信息
中心主任;深圳银河通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香港瑞力控股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副总裁;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星美联合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裁、董事长、副董事长等职务;香港成报 CEO;
星美国际执行董事、总裁、董事局主席等职务;现任星美集团董事。拟聘任
其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胡宜东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 赵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6 年生,硕士学历。曾任
宜宾电视台国际部纪录片编导、新闻部记者组长、首席记者、副主任、经济
部主任、台长助理、副台长、台经营和产业发展委员会主任;宜宾天原集团
电视台台长;成都广播电视台广告营销策划中心常务副总经理、产业运营中
心总经理;成都电影集团总经理;现任星美文化集团 CEO 兼总裁。拟聘任
其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赵健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 秦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3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
曾任上海虹桥欧森资产管理公司项目助理;上海百融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
理;北京宏达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上海银必信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拟聘任其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
秦博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 王晓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2 年生,大专学历。曾
任吉林省吉林市公共交通公司副处长;深圳市富春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室主任;维他丰达牙科器材(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洲
际通商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拟聘任其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董事。
王晓媛女士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 欧秋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6 年生,MBA,中南大
学资源与安全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业特许注册
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曾任湖南株洲工商银行营业部信贷股长、
科长;广西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长助理;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和审计
处处长;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
书;现任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拟聘任其为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欧秋生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6.赵晓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 年生,硕士学历。曾任
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职员;青岛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金田
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福莱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德和衡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法律信息研究中心副主任,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拟聘任其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赵晓光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7.徐虹: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4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曾
任重庆商业职工大学助教、讲师;重庆富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重庆港湾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重庆商务信用中心行政部经
理;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总监、监事会监事、总裁。现任星美联合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拟聘任其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徐虹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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