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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出售闲置房产交易的后续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15年 4月 23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关联方出售闲置房产的议案》(详见本公司于 2015年 4月 25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公司总经理室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以有证券资格的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为依据【信资评报字(2015)第 144号】,于 2015
年 7 月与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开集团”)签署了出售南京西路房产的《房屋买卖合同》,交易价格总计为人民币4,486,000.00元(肆佰肆拾捌万陆仟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15年 4月 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关联方出售闲置房产的议案》,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盛佩英、周祥明、张翔华和郑著江对本项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此项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详见本公司于 2015年 4月 25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二、交易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15年 8月 13日收到开开集团支付给公司的全部房产交易款,共计人民币 4,486,000.00 元(肆佰肆拾捌万陆仟元整)。截
止本公告日,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南京西路房产的交易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三、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的房产为公司自有闲置房产,此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由于当时使用动迁补偿款购买此房产。因此,扣除交易所需的相关费用外,该交易可增加 2015 年度报表利润 440万元左右。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8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