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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固锝: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8-12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截至2015年6月30日,资金占用余额为4404.19万元,主要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固
锝(香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明锐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明皜传感
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客户形成的补充流动资金和销售应收款。该类关联交易履行
了法定的授权及审批程序,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能够保证公司正常
稳定的发展。公司从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
发[2005]120号)等规定,作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累计和2015年1-6月期间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
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截止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余额为0元。
    2、报告期内(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公司没有以任何形式、没有
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格式》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半
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
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情形。
                                   -1-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减轻或避免汇率变动对公
司进出口业务效益的影响,降低汇率风险。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
    四、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与苏州超樊电子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苏州超樊电子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为日常经营所
必需,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拓展公司产业链。由于交易的主要条款与其他客户不
存在不合理差异,所以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并认为董事会的召
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
按照公平的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温素彬、黄庆安、尉洪朝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2-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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