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关于宝安鸿基地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宝安地产,股票代码:000040)的重大事项,经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7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7
月7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并分别于2015年7月14日、7月21日、7月28日
和8月4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在就转让宝安地产股权事项与相关意向方进行沟通和协
商,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
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1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
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该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