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139债券简称:11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洪城水业”)于 2015年 8月 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洪城水业半年报》中,由于工作人员疏忽,个别人民币单位选择错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洪城水业半年报“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
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2)委托贷款情况”中“单位:元”更正为“单位:万元”;
二、洪城水业半年报“第九节财务报告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中“注册资本”更正为“注册资本(万元)”;
三、洪城水业半年报“第九节财务报告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5、
关联交易情况(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中“单位:元”更正为“单位:
万元”。
对因工作人员疏忽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