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
司董事行为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天顺风能(苏
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现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后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
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5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以及以前期间发
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或个人提供担保,也
没有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
存在的风险。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
形。
独立董事:樊纯诗 徐劲科 耿建涛
2015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