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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之联: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8-08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8 月 7 日 14:00;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8 月 6 日—2015
年 8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6 日 15:00 至 2015 年 8 月 7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公司15
层第五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黄翊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股份数 213,744,42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54%,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其中:参加现场投
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213,744,425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 399,225,707 股的 53.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
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399,225,707 股
的 0.0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2 人,代表股份数 900,8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3%。
    2、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批准《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之补充协
议(二)>并收购北京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剩余 25%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245,8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0.00%。关联股东上海翊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0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2、审议并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3,744,4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0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
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白拂军律师、许嘉律师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
意见书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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