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重要提示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兴业银行”)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33,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0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为15.00元/股-15.98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银国际”)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00,100万股。其中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3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9.97%;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30,03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回拨机制启用前);网上发行40,07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03%(回拨机制启用前)。本次战略配售及网下配售由中银国际负责组织实施。
4、只有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配售的申购。
5、本次网下配售的申购时间为2007年1月22日(T-1日)9:00至17:00及2007年1月23日(T日)9:00至15:00。
6、参与网下配售的投资者应全额缴付申购款。参与网下配售的投资者须将(1)申购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报价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章的,无须提供本材料);(3)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4)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全额缴付申购款的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的名称和“兴业银行A股申购款项”字样)于2007年1月23日15:00前传真至021-50372588。应缴申购款须于2007年1月23日17:00之前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7、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须按照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战略投资者申购通知》(下称“《申购通知》”)的规定及时、足额缴付其承诺认购的金额(即承诺认购的股数乘以本次发行的价格区间上限)。
8、本次公告仅适用于战略配售及网下配售,有关网上发行的公告,已于本日(2007年1月22日)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9、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7年1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释义
发行人: 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证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办法》: 指
第37号);
保荐人(主承销
指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商):
本次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33,300
本次发行: 指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询价对象: 指 会令第37号)有关规定,且已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
名单的机构投资者;
询价对象关于初步询价区间的书面报价没有出现以下几种
无效报价的情况:(1)询价对象关于询价区间的书面报价超
有效报价: 指 过截止时间2007年1月18日下午17:00时;(2)询价对象
报价区间的价格上限超过下限价格的120%;(3)询价对
象未按照填表要求正确完整填写初步询价表。
上述询价对象中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自营账户(包
括除主承销商外的其他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或其管理
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可参与本次
配售对象: 指 网下配售的申购,但下述情况除外:
1、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
的询价对象;
2、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控股关系的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
3、以发行人作为托管机构的证券投资基金;
4、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
5、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
对象
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申购价格在发行
有效申购: 指 价格区间内(含上、下限)、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数
量符合限制等;
T日/网上发行 2007年1月23日,为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日,网下配售与
指
申购日 网上申购将于2007年1月23日15:00时同时结束;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数量确定为100,100万股。其中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3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9.97%;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30,03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回拨机制启用前);网上发行40,07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03%(回拨机制启用前)。
其中,战略配售和网下配售由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网上发行在网下配售的最后一天同时进行,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以价格区间上限缴纳申购款。
(三)发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价格区间为15.00元/股-15.98元/股。
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1、30.50倍至32.50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4.40倍至25.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四)确定发行价格
网下发行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将于2007年1月26日(T+3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下称“《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下配售及网上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情况将于2007年1月25日(T+2日)确定,并于2007年1月26日(T+3日)刊登的《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下配售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中签率低于2%且低于网下配售的初步配售比例,在不出现网上发行中签率高于网下配售比例的前提下,从网下配售向网上发行回拨不超过本次发行规模5%的股票(不超过5,005万股)。
2、在网上发行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下配售的初步配售比例低于网上发行中签率,则从网上发行向网下配售回拨,直至网下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上发行中签率。
3、在出现网下或者网上认购不足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启动双向回拨机制,调整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部分的规模。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1月15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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