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张益武、李介苗: 因你们涉嫌内幕交易ST甘化股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的有关规定,我会拟对你们进行没收违法所得149,624.19元,并处以149,624.19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5]11号)。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会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与我会指定联系人(赵迪,电话010-88061308,传真01088060140)联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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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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