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车集团
公司(以下简称“南车集团”)通知,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北车集团”)与南车集团于 2015 年 8 月 5 日签署了《合并协议》。根据《合并协
议》,北车集团吸收合并南车集团,南车集团注销,北车集团更名为“中国中车集
团公司”,南车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
利与义务均由合并后企业承继(以下简称“本次合并”)。本次合并已经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以《关于中国北方机车车
辆工业集团公司与中国南车集团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5]102 号)批
准。
本次合并前,南车集团持有公司 42.64%的股份。本次合并前,公司的产权
控制关系如下: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南车集团公司
42.64%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合并后,合并后企业中国中车集团公司持有公司 42.64%的股份。本次
合并后,公司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中车集团公司
42.64%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合并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
委。
本次合并的实施尚需满足相关条件,因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公司将视本次合并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