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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慈制药: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8-06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没有股东提出质询或建议。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会议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2015 年 8 月 5 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 年 8 月 5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 年 8 月 4 日—2015 年 8 月 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8
月 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8 月 4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8 月 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佛慈大街 68 号公司三楼会
议室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云鹏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7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
121,711,0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9.5855%。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 121,532,0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9.497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6 人,代表股份 179,05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 0.0877%。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本次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 16 人,代表股份 179,05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 0.0877%。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121,711,05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179,05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121,649,977 股 同 意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498%;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08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117,97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88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1,08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12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所有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2015 年 7 月 17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的《关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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