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
于2015年7月24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通知。会议于2015年8月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学先生主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了《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成员戴仁敏、葛以前因是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对象,回避表决此
议案。 两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达到全体
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直接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
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2、审议了《关于核查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其份额分配的
议案》,并同意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成员戴仁敏、葛以前因是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对象,回避表决此
议案。两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达到全体
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直接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
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
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追加申请人民币 5,000 万元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人,占有表决权监事的 100%;反对、弃权均为 0 人,获得通
过。
《关于向控股股东追加申请人民币 5,000 万元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详见
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3 人,占到会监事的 100%;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15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刊登于 2015 年 8 月 6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人,占到会监事的 100%;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