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保荐机构”)
作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特索道”、“上市公司”、“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三特索道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76 号文《关于核准武汉三特索
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三特索道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8,666,666 股,发行价格 22.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419,999,985.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6,818,666.6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3,181,318.3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众环验字(2014)01006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制度。
二、本次募投项目情况
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4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保康九路寨生态旅游区项目 11,100 8,100
2 崇阳浪口温泉度假区景区项目 18,500 17,700
3 南漳三特古兵寨文化旅游区项目 10,300 6,300
4 偿还银行贷款 6,000 6,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2,220 2,220
合 计 48,120 40,320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和实施的具体安排,预计公
司在未来六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 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不超过六个月。按现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大约 6%计算,通过此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约 120 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
过六个月;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50%;公司在过去十二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
前,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已履行的法律程序
2015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对使用不超过 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5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三特索道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的财务
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三特索道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同意三特索道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兆院 王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育贵 冯文敏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