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专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广 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转达 2014 年第二批产业 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穗发改 高技术[2014]45 号)。根据该文件的精神,公司“技术中心创新能力 建设”项目被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及国家资金补助计 划,该项目将获得政府补助资金 500 万元,专用于项目建设。 截至公告日,该笔款项已拨付至该项目的设备供应商深圳市爱普 泰科技有限公司账户,直接抵扣设备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该笔款项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分期计入损益。 上述资金的取得对公司当期的业绩影响不大。具体会计处理以会 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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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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