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本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 A股股票在 2015年 7月 29日、7月 30日和 7月 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自查,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
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确认,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均已按照上市地监管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目前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正在进行的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事宜已按照上市地监管规定履行披露义务,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公司网站(http://www.airchina.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饶昕瑜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