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7月 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议于 2015年 7月 31日在宁波和丰花园酒店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 11人,实到董事 10 人,吴洪波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方鹏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5位监事和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先后由姚成副董事长和陈明东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选举陈明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增选董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
案》;
因工作变动,褚敏先生辞去了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陈明东先生成为公司董事。为此,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为:包新民独立董事、胡正良独立董事、钟昌标独立董事、真虹独立董事、方鹏董事、陈明东董事和董军董事,陈明东董事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
案》。
因工作变动,褚敏先生辞去了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陈明东先生成为公司董事。为此,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为:包新民独立董事、胡正良独立董事、钟昌标独立董事、真虹独立董事、陈明东董事、姚成董事和董军董事,胡正良独立董事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一日
?报备文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