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力源信息”)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7月24日以邮件形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5年7月30日下午2:00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马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董事会编制的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2015年半年报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7000万元,其
中信用方式可用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剩余额度需公司提供抵押物方可启用,
期限一年,最终结果以银行审批为准,授信项下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核意见:董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详情请见同日公告《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
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电子商务平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电子商务平台”计划投资2,492.78万
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771.26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809.37
万元,其中项目节余721.52万元,利息收入减手续费节余87.85万元。经研究,
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余资金(含利息收入)809.37万元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至此,公司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及超募资金项目均已投资完毕。
(详情请见同日公告《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电子商务平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5-065)
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4 年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 本
179,647,52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本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股份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转增后总股本
增加至 359,295,040 股。
公司向侯红亮、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深圳市泰岳投资有限公司、常州市中科江南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中山久
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 名交易对方发行 24,781,464 股人民币普通股已
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增至 384,076,504 股。
鉴于公司经营范围拟进行变更。
因此,公司拟对注册资本修改如下:
变更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964.752 万元。
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8,407.6504 万元。
公司拟对经营范围修改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信息技术及相关成套产品方案的
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房屋租赁。
变更后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信息技术及相关成套产品方案的
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自有房屋租赁(含
水电)。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也作相应修改:
修改前: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964.752 万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信息技
术及相关成套产品方案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贸易;房屋租赁。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964.752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全部为人
民币普通股。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8,407.6504 万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信息技
术及相关成套产品方案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贸易;自有房屋租赁(含水电)。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8,407.6504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全部为人
民币普通股。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待公司董事会确定召开时间后再另行通
知。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