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电子商务平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调查,对力源信息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电
子商务平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
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
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审阅了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电子商务平
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监事会、
独立董事等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电子商务平台”募投项目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文件,组织召开了有关此事项的沟通会议,对
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电子商务平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6 号核准,公司委托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7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
价格为每股 20.0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3,40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等
其它中介费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541.37 万元,经大信会
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11] 第 3-0001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力源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
于2010年1月1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已与保
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洪山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于2011年2月5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4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
设立武汉力源信息应用服务有限公司并投资建设IC应用服务中心一期项目,2011
年8月公司以超募资金5,000万元投资设立了武汉力源信息应用服务有限公司(简
称“力源应用”),力源应用注册资本5,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出资。公司及力源
应用、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于2011
年9月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力源应用在该银行开设了1个专
户存储募集资金。
2013年5月9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
项目“仓储及物流中心”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将“仓储
及物流中心项目”并入“一站式IC应用服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力
源应用在江夏区大桥新区继续实施该项目。对于已投资于“仓储及物流中心”的募
集资金,公司将用自有资金进行置换,并将“仓储及物流中心”承诺投资总额
3,393.40万元用于对力源应用进行增资,全部用于建设“一站式IC应用服务中心一
期建设项目”。
2014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已完工
募集资金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仓储及物流中心”、“研
发中心”、“扩充产品种类和数量”、“继续扩充产品种类及数量”、“设立全资子
公司暨对外投资一站式IC应用服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归还银行贷款”项目结
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523.35万元已于会议审议通过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电子商务平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电子商务平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的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最后一个募投项目“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已建
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此项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表:
单位:万元
结余资金
达到预定可
原计划投 累计投入 (含利息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使用状态日
资金额 金额 收入扣除
期
手续费)
华夏银行股份有
电子商务平台 2,492.78 1,771.26 809.37 2015.6.30
限公司硚口支行
注:结余资金为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余额,具体结余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
为准。
(二)“电子商务平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电子商务平台”计划投资2,492.78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771.26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809.37万元,
其中项目节余721.52万元,利息收入减手续费节余87.85万元。
上述节余主要原因是“电子商务平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项目实施的实
际情况,将项目建设由全部外包调整为外包和自主开发相结合的方式,节省了部
分费用。
四、“电子商务平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基于“电子商务平台”募投项目投入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电子商务平台”项目结余资金
人民币809.3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结余资金转出当日银
行结息余额为准)。
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公司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
险投资,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也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
五、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说明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的“仓储及物流中心”、“研发中心”、“扩
充产品种类和数量”、“继续‘扩充产品种类及数量’”、“设立全资子公司暨
对外投资一站式IC 应用服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归还银行贷款”项目和“电
子商务平台”项目均已投入完毕。
至此,公司全部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项目投资完毕。公司拟将募集资金及超
募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注销全部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
会将委托财务部相关人员办理专户注销事项。
六、相关审批和核准程序
2015年7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电子商务平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电子商务平台”募投项目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计划和决策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投资需要,优化其财务结构,符合股东和
广大投资者利益。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力源信息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电子商务平台”募投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全体独
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力源信息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电子商务平台”募投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力源信息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电子商务平台”募投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投资需要,优化其财务结
构,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综上,国信证券对力源信息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电子商务平台”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电子商务平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徐巍 吴小萍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