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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利达半年报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7-31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柯利达 603828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何利民魏星 
电话 0512-68257826 0512-68257827 
传真 0512-68257827 0512-68257827 
电子信箱 zqb@kldzs.com zqb@kldzs.com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2,143,085,107.11 1,886,943,901.98 13.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52,729,136.27 478,707,551.60 119.91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1,182,935.46 -222,851,797.33 -3.74 
    营业收入 748,861,401.74 842,754,823.25 -11.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815,184.67 36,870,746.39 -8.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2,621,500.22 36,504,896.71 -10.64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7 9.17 减少5.00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41 -24.39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表 
                                                                  单位: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1,461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 
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16 46,000,000 46,000,000 无 
    顾益明境内自然人
    9.25 11,455,000 11,455,000 无 
    顾敏荣境内自然人
    5.97 7,394,700 7,394,700 无 
    顾龙棣境内自然人
    5.96 7,375,000 7,375,000 无 
    苏州弘普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其他 4.27 5,290,000 5,290,000 无 
    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2.42 3,000,000 3,000,000 无 
    江苏中海联合信息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6 2,800,000 2,800,000 质押 2,800,000 
    王秋林境内自然人
    2.08 2,580,000 2,580,000 无 
    鲁崇明境内自然人
    1.94 2,405,300 2,405,300 无 
    黄益民境内自然人
    1.37 1,700,000 1,700,000 质押 1,37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顾益明、顾敏荣、顾龙棣、苏州弘普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增长缓中趋稳,固定资产和房地产投资有所回落,建筑装饰行业受此影响,增速放缓。面临着行业竞争程度的白热化,公司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面临着较大的增长压力。而资本市场的活跃态势,“互联网+”、产融结合、节能建筑、新型城镇化等热点领域的兴起,使得行业始终保持清晰的增长逻辑。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市场知名度得到进一步提升,综合实力显著提高;公司坚持内外兼修的经营理念,内装业务中标和新签订单 4.33亿元,同比增长 44%;
    外装(幕墙)中标和新签订单 3.48亿元,同比下降 31.5%;公司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深入建筑幕
    墙光伏一体化的研究,保持外装(幕墙)领域优势;公司坚持深耕江苏,加速拓展全国的市场策略,省外市场开拓效果显著,2015年上半年省外中标和新签订单 3.29亿元,同比增长超过 900%。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国家政策导向和建筑装饰行业特点,探索产融结合的路径和方法,提出生产力金融计划,推动 PPP模式在建筑装饰行业的应用和发展,开拓财务供应链管理领域,提高全业务链的生产力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上市后首次股权激励计划,向 10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8.5 万股限制性
    股票,预留 41.5万股。以此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
    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4,886.14 万元,同比减少 11.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3,381.52 万元,同比减少 8.29%,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下半年,公司将基于上半年大
    额订单的良好铺垫,致力于提高公司经营业绩,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和抗风险能力。紧抓公司登陆资本市场的机遇,产融结合,以成熟的商业模式继续延伸扩张,成为业务链齐全、供应链流畅、配套专业、管理先进和科技领先现代化装饰企业。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748,861,401.74 842,754,823.25 -11.14 
    营业成本 630,951,817.30 703,395,922.07 -10.30 
    销售费用 8,119,080.55 7,404,944.66 9.64 
    管理费用 28,186,384.79 25,526,022.38 10.42 
    财务费用 1,874,439.44 4,185,128.56 -55.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1,182,935.46 -222,851,797.33 -3.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0,342,532.01 -4,161,081.67 -3,032.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6,057,729.15 21,905,011.00 1,616.77 
    研发支出 27,183,668.88 26,631,052.41 2.08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归还了银行贷款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系本报告期内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公开发行上市 3000万股和授予激励对象 378.5万股所募集的资金所致。
    2 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无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17.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51,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272.9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47,327.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期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5
    年 2月 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 350ZA0006号)。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建筑装饰行业增速放缓,一些业主投资减速,公司部分工程项目出现延期开工、施工速度放缓等情形,受此影响公司收入和利润增长有所下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4,886.14万元,
    同比减少 11.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381.52万元,同比减少 8.29%。
    报告期内,建筑装饰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市场开拓前期难度大。公司紧抓上市机遇,市场知名度显著提升,业务能力不断增强,中标了东吴文化中心装饰工程(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柯利达工程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等工程;省外市场初见成效,2015年上半年省外中标和新签订单 3.29亿元,同比增长超过 900%。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管理、人才引进和科技研发等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公司实施了上市后首次股权激励计划,向 109名激励对象授予 378.5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 41.5万股。(详见
    公司公告编号:2015-032)。
    总体来讲,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低于预期,中标和新签订单完成既定目标,内部管理、人才引进以及科技研发等方面符合经营计划。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装饰装修 
748,681,401.74 630,879,704.10 15.73 -11.14 -10.30 减
    少
    0.8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公共建筑装饰工程 
213,802,662.28 180,927,616.97 15.38 -28.89 -27.93 减少
    1.13 
    个百分点 
建筑幕墙工程 
526,182,233.90 443,993,325.92 15.62 -1.43 -0.65 减少
    0.66 
    个百分点 
设计业务 
8,696,505.56 5,958,761.21 31.48 7.80 10.81  -1.86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江苏省内 608,254,679.68 -4.41 
    江苏省外 140,426,722.06 -31.97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1、设计与施工资质齐全优势 
    公司具备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 4项施工壹级资质证书,以及《建筑装饰设计专项甲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等 2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公司是行业内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少数企业之一。
    2、“内外兼修”的综合业务优势 
    公司是建筑装饰行业率先采取“内外兼修”业务模式的企业之一。通过公共建筑装饰(内装业务)和建筑幕墙(外装业务)共同发展的模式,公司更好的把握了现代建筑装饰业发展方向,能为客户提供覆盖公共建筑装饰设计、装饰部件生产、施工与建筑幕墙设计、生产、施工的全业务流程,在内、外装领域积累了良好的工程业绩。内、外装同时开展的业务模式也增强了公司业绩的稳定性。
    3、工程质量及品牌优势 
    公司成立至今,一直以工程质量为根本,严抓设计及施工质量,由此保证了公司品牌优势,斩获各类建筑装饰行业奖,包括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奖,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奖,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上海世博工程全国建筑装饰奖,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长三角优秀石材建设工程“金石奖”,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江苏省“紫金杯”优质工程奖、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苏州市“天堂杯”优质工程奖。
    4、地利优势 
    江苏省综合经济实力在国内居前,近十年来经济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发达的区域经济是建筑装饰市场繁荣的基础。
    江苏省建筑装饰市场空间广阔但集中度较低的特点为省内建筑装饰企业快速崛起提供了机遇。公司牢牢把握区域经济发达及建筑装饰市场广阔带来的契机,以“深耕江苏、加速拓展全国”为市场开拓策略,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建筑幕墙和公共建筑装饰业务形成了较强的区域竞争优势。2010年、2011年、2012年和 2013年,2014年,公司在由江苏省建设厅、统计局、商务厅组织评比的“江苏省建筑装饰企业综合实力排名”中名列第二。
    5、专业人才储备优势和设计研发创新优势 
    公司设有公共建筑装饰设计事业一部和二部,下辖四个室内设计研究院以及建筑渲染院、酒店设计研究所、水电设计研究一所和二所,另设有建筑幕墙设计研究院、建筑幕墙设计一部、二部等设计部门,并有多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高级、中级幕墙设计师。公司两个公共建筑装饰设计事业部各有侧重,相辅相成,同时依托公司建筑幕墙设计研究院的联动,形成覆盖建筑内、外装的整体装饰设计能力。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
    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
    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集团 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两家全资子公司,即光电幕墙公司和承志装饰公司,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
    出说明。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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