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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次股东大会(2002年年会)于2003年6月26日下午1∶30时,在上海市政协华夏会议中心(泰兴路306号)衡山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84名,代表股权1829434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跃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㈠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829431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99.9998%;
反对3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0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
㈡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829391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99.9976%;
反对3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01%;
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21%。
㈢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829431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99.9998%;
反对3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0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
㈣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长信会师报字(2003)第10931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3,639,410.0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4,361,563.77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共计-110,772,153.75元。
经公司三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1829373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99.9966%;
反对51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28%;
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05%。
㈤关于拟用资本公积金弥补未分配利润负数的议案
同意1829383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99.9971%;
反对51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2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
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1、选举黄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829373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99.9966%;
反对51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28%;
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05%。
2、选举刘服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829421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99.9992%;
反对13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07%;
弃权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01%。
3、选举徐群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829421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99.9992%;
反对13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07%;
弃权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01%。
4、选举王祖礼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829373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99.9966%;
反对61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33%;
弃权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01%。
5、选举乔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829373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99.9966%;
反对61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33%;
弃权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01%。
6、选举晁钢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829420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99.9991%;
反对13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07%;
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01%。
7、选举陈亚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829371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99.9965%;
反对61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33%;
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01%。
8、选举吴友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829373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99.9966%;
反对61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3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01%。
㈦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1、选举吴守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829383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99.9971%;
反对51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28%;
弃权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01%。
2、选举卢兆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829363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99.996%;
反对71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39%;
弃权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01%。
3、选举徐金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829383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99.9971%;
反对51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28%;
弃权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01%。
㈧关于公司2002年度审计费及200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
同意1829430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99.9997%;
反对3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01%;
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01%。
㈨关于与上海九百家居装饰城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议案
同意607755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99.9975%;
反对13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22%;
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0.0002%。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大股东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朱颖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主要法律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与会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等其他与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股东提出新的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备查文件:《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