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川股份”)第四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7 月 25 日以当面送达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安保先生主持。
与会监事经审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
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修订稿)(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公司监事会认为该草案的修订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江西三川
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