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牟金香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15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42)。
2、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本公告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
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张浩、蒋文华、陶叔
敏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 105,000 股,回购价格为 7.17 元/股。
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从 835,218,322 股减至
835,113,322 股。同时,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
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的相关事宜。
根据上述情况,现拟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原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35,218,322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35,218,322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为:普通股 835,218,322 股。
现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35,113,322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35,113,322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为:普通股 835,113,322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