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澳股份”或“公司”)于 7 月 29 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新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澳实业”)的通知,新澳实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0,1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2.56%)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初始交易日为 2015年7月28日,到期购回日为2018年7月26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新澳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61,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25%。其中已质押股票共计20,1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56%。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7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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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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