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天顺风能 股票代码:002531 公告编号:2015-055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包头天顺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天顺”)业
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经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包头天顺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包头天顺”)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
度人民币 15,000 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次信用担保的范围覆盖了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下的信用担保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包头天顺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2009 年 8 月 19 日
3、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沼源路 29 号;
4、法定代表人:严俊旭
5、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6、主营业务:新能源风力发电成套设备及零部件、锅炉配套设备、起重设
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加工、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
7、与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份。
8、主要财务指标:
序号 项目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万元)
1 资产总额 54754.36
2 负债总额 40244.29
3 净资产 14510.07
4 资产负债率 73.50%
5 营业收入 22960.54
6 净利润 2228.51
注:此财务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确认。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包头天顺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4、担保期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5、担保金额:人民币 15,0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包头天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包头天顺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
同意为包头天顺向宁波银行太仓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5,000 万元提
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次信用担保的范围覆盖了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下的信用担保事项。
公司为包头天顺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底
经审计净资产的 7.5%。
截至 2015 年 7 月 27 日,公司累计对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48,469.8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 2014 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 74.1%。公司没有对
除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
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天顺风能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