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150842 号《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反馈意
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
披 露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 刊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送
中国证监会。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