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1月8日接到公司法人股东信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信远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远控股”)的通知,截止到1月8日收盘,信远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377,7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46%,平均价格15.24元/股。 信远控股原持有本公司限售股份5,270,400股,2006年11月9日至2007年11月8日可上市流通股份不超过4,140,000股,信远控股已于2006年11月9日至2006年12月21日出售股份884,300股。详细情况请参见2006年12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及巨潮网的《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截止1月8日收盘,信远控股尚持有本公司股份4,008,4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84%。 公司将继续关注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并及时做出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月11日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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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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