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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7-24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会议于2015年7月22日(星期三)下午1: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
121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
杨建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
丹女士主持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
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经核查,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有关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规定。本议案将
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
       (3)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方式为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4)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对象为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株洲南
车时代高新投资担保责任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嘉
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鸿道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价格为14.89元/
股,即定价基准日前二十(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该均价为已
根据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的9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价格作相应调
整。
       (6)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数量。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数量(股)
         1             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13,420,418
         2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3,357,958
         3    株洲南车时代高新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3,357,958
         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73,875
         5         福建嘉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73,875
         6       北京鸿道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715,916
                          合计                               47,000,00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若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
调减的,则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届时作相应等比例调减。
       (7)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认购方式及锁定期。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均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
式认购。本次发行结束后,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8)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9,983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增资控股长泰公司并投入智能装备提质扩产项目        40,069.65           40,000.00
中国海诚扩大工程总承包项目                        30,000.00           29,983.00
                   合计                           70,069.65           69,983.00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
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
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
换。
       (9)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地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10)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决议的有效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
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11)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
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全体股东共享。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
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7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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