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4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
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
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3日开市
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2015年5月8日、2015年5
月15日、2015年5月22日、2015年5月29日、2015年6月5日、2015年6
月12日、2015年6月19日、2015年6月29日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
公告》, 2015年7月3日、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17日发布了《关
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5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国
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公告。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国海诚;股
票代码:002116)自2015年7月24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公司董
事会对停牌期间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
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