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飞天诚信科技股份(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王清
峰先生发来的《辞呈》。王清峰先生因其个人原因,需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公司同意王清峰先生辞去独立董事的职务,但王清峰先生辞职后,公司董
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不足三名,未达到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比例的
法定要求。因此,该辞职申请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
空缺后生效。在增补的独立董事就任前,王清峰先生仍按照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王清峰先生未持有“飞天诚信”股票,辞职后,不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
司对王清峰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5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选举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李琪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
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李琪女
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3日
附:李琪女士个人简历
196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2005 年至 2012 年任汉华评值有限公司中国
业务部总经理、董事,现任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琪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