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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之联: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7-23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之联”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17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7月22
日在公司15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
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并收购北京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剩余 25%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与上海翊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翊辉投
资”)、上海奥力锋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力锋投资”)及黄翊、
张春辉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协议》,重组协议第4.6条约定了
车网互联剩余25%股权收购的启动时间、收购价格以及支付方式。
    鉴于车网互联2013年度、2014年度实现的业绩达到承诺业绩,内部管理及业
务整合基本到位,并且车联网业务已成为公司主要发展板块之一。因此,公司及
交易各方拟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
重组协议第4.6条,即公司收购车网互联剩余25%股权进行修改和调整,在仍遵守
重组协议第4.6条约定的前提下,先按重组协议中收购车网互联75%股权的同样定
价即以18,750万元向黄翊、张春辉、奥力锋投资收购其持有的车网互联剩余25%
股权,使车网互联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持有车网互联100%股权。
    本次交易对方黄翊、张春辉为公司的董事,并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
海翊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上海奥力锋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所涉金
额为18,750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内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
针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详情见公司2015年7月23日刊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刊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购北京
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剩余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0)。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靳东滨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由于靳东滨先生辞
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经公司201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选举高思华、李全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新任独
立董事。公司于2014年度收购北京泰合佳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合
佳通”)100%股权,收购完成后,原泰合佳通股东霍向琦成为公司5%以上股东。
为更好实现公司与泰合佳通的业务协同,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选举霍向琦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新任非独立董事。经本次会议与会董事选
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王东辉、黄翊、张彤、霍向琦、李全(独立董事)、
任光明(独立董事)、高思华(独立董事),其中王东辉任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委员:高思华(独立董事)、林钢(独立董事)、鞠海涛,
其中高思华(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委员:林钢(独立董事)、任光明(独立董事)、李全(独
立董事)、王东辉、张春辉,其中林钢(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光明(独立董事)、林钢(独立董事)、方勇,
其中任光明(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
    3、审议通过《关于关于以房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同意公司以坐落于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10层
1002、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12层1202及相应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向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申请授信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整,抵
押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整,抵押期限3年,提款期2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
贷款、人民币汇票贴现、开立人民币承兑汇票、开立银行保函。此笔授信用途为
购买原材料、履约合同及日常经营支出。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于 2015 年 8 月 7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该股东大会上审议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
相关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收购北京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剩余 25%股权的独立意见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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