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22日,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之
联”)与天津凯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乐投资”)签署了《建立“天
津生物云计算产业园”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协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概况
公司与凯乐投资根据自愿平等、诚信公平,共同发展的原则,针对凯乐投资
所属的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38号 “北京军区环渤海方向整理储备基地”项目中
的4-6号楼,合作建立“天津生物云计算产业园”项目一事,有意形成战略合作
伙伴关系,初步达成共同合作协议。
二、合作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天津凯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武燕军
3、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房屋租赁、物业服务、仓储服务。(以上经营范
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
定办理)
4、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38号增2号
5、注册时间:2011年6月8日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4年)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凯乐投资(甲方)提供建设用地、相应建设手续及项目工程建设;荣之联(乙
方)负责定制研发中心、云计算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方案及运营管理方案(方案
的规格、技术指标、交付时间等相关事宜以三方签订的正式投资协议为准),承
担主要投资。
2、双方承诺:
(1)甲方提供项目建设用地,保证该地块相关法律文件、政府报备文件完
整有效。按照“天津云计算中心”的设计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建设。甲方在
天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协助下,负责落实政府和电力等部门为产业园提供供电等
市政配套。
(2)乙方定制的研发中心、云计算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方案,须符合“天
津云计算中心”的设计标准、规格及技术指标。乙方负责制定“天津云计算中心”
运营管理方案,引入云计算产业链的相关企业入园发展。乙方提供主要建设资金
和“天津云计算中心”技术设备采购、安装资金。
(3)签署时间:2015年7月22日
(4)协议有效期:有效期1年,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协商一致签署正
式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具体合作内容以正式投资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四、协议签订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公司的人员、技术均能够保证协议的顺利履
行。
2、上述协议的签订有利于推进公司生物云领域的发展战略。
3、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上
述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风险的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完
全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