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对象名称:湖南首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增资金额: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湖南首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人民币
3.5亿元。
一、增资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5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湖南首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南首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首创”)进行增资,用于归还贷款及环保项目的拓展,增资金额为 3.5亿元人民币,增资
方式为现金出资,本次增资后湖南首创的注册资本将由 6.5 亿元人民币增至 10
亿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 100%股权。
本次增资事项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湖南首创成立于 2008 年 2 月,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6.5 亿
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郭鹏;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 368号一栋 25008号;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公用基础设施的投资、经营及建设管理、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相关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供水、城市污水、固废处理项目的运营管理;土木工程、房屋工程的施工等。截至2014年12月31日,湖南首创经审计的总资产184,300.64万元,净资产74,260.22
万元;2014 年度营业收入 21,834.99 万元,净利润 5,777.28 万元;截至 2015
年 6月 30日,湖南首创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204,022.66万元,净资产 77,165.46
万元;2015年 1-6月营业收入 12,121.08万元,净利润 2,905.24万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本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增资完成后,公司将继续稳固湖南流域化和区域化环境治理的成果,继续开拓中南地区的投资领域,壮大公司的市场份额和资产规模,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向湖南首创增资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7月 22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