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 2015年 7月 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 7月 22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4名,实到监事 4名。
会议由刘冬监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过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
重整的议案》。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5年3月26日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31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在风险警示板交易30个交易日后,已于2015年5月15日起停牌。
2015年5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15年5月28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如未能在证监会作出移送公安机关决定之日起的12个月内恢复上市,或者在此期间被人民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将被终止上市。
鉴于公司未来的去向事关全体股东的切身利益,为避免公司退市,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和股东自身利益,尽快启动拯救公司的司法程序,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重整申请。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
议案》。
因公司原监事周辉鹏先生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名江松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
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江松泰,男,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2012年 7月至 2013年 6月,
任职于东源广告有限公司;2013年 7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双开颜金融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