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20日、7月21日、7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得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20日、7月21日、7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
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