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立案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匹凸匹”)于 2015年 4月 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为沪调查字 2015-1-11 号)。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上述信息本公司已相继于 2015年 4月 30日及 6月 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临 2015-022号、临 2015-050号)。
期间公司又于 2015年 6月 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沪调查字 2015-1-023号)。因“多伦股份”异常交易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到我公司进行调查取证。上述信息本公司已于 2015年 6月 1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临 2015-055号)。
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过程中,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若因上述的立案调查事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 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况,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 30 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后,公司股票将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 15 个交易日内做出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决定。
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