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银行结构化收益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15 年 6 月 16 日,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运用日
常流动资金开展结构化收益业务的议案》,该业务运用的资金规模累计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年。
截至 2015 年 7 月 15 日,该项业务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前端买入银
行固定收益类产品,后端通过“黄金租赁”实现即期收益,业务共发生三次,具
体情况如下:
日期 前端金额 前端收益 后端成本 业务收益
6 月 26 日 200,000,000.00 10,711,232.88 9,587,861.46 1,123,371.42
6 月 29 日 284,789,879.69 15,125,853.72 13,674,382.22 1,451,471.50
7月3日 95,000,000.00 5,081,849.32 4,630,080.02 451,769.29
合计 579,789,879.69 30,918,935.92 27,892,323.70 3,026,612.21
鉴于公司运用日常流动资金与银行开展结构化收益业务可盘活公司资金,整
合供应链资金,增加公司收益,现有规模已不能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市场需求,
现提议继续开展此项业务,在充分运用剩余 4.2 亿元规模的基础上,再增加 10
亿元规模,本年度业务规模增加至人民币 20 亿元。
新增业务在本年度内实行事后单笔备案,随时把控市场风险。董事会委派财
务部对所有业务进行跟踪和监督。
业务规模的增加须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