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水利”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钱江水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3号)批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665,758股,发行价格 11.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744,999,995.58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 25,867,665.76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719,132,329.82元,其中转入股本人民币 67,665,758元,余额人民
币 651,466,571.82元转入资本公积,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 2月 16日出具的《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1-7号)、《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23号)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放和管理。
根据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45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下列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金用途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水务建设项目
资金用途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舟山市岛北水厂建设项目 34,368 24,300
舟山市临城水厂扩建项目 18,730 15,700
舟山市平阳浦水厂深度处理工程 12,979 11,500
兰溪市输水管道建设工程 9,479 9,400
小计 75,556 60,900
2、补充流动资金 13,600
合计 74,5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相应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以下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购买产品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融机构产品名称购买金额年化收益率期限
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 5,000万约 5.20% 182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2015年 7月 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钱江水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中信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滨 郑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