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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莱达: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7-17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圣莱达
股票代码:002473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私营工业城普济路 2 号
联系电话:0574-8752 2995
持股变动性质:不变
               签署日期: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和主要负责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1-1-1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收购资金来源 ........................................................................................................ 9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9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9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0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10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14
                                                              1-1-2
                          第一节 释义
  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圣莱达、上市公司         指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金阳光、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星美圣典                 指   深圳星美圣典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洲际通商                 指   深圳市洲际通商投资有限公司
爱普尔                   指   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告书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1-1-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私营工业城普济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胡宜东
注册资本             222 万元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736965590-5
企业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一般经营项目:电热电器技术研发;电热电器、电机电器及配件的制
                     造、加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
经营范围
                     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
                     物和技术除外。
经营期限             自 2002 年 04 月 05 日至 2022 年 04 月 04 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       330205736965905
主要股东             深圳星美圣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私营工业城普济路 2 号
联系电话             0574-8752 2995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企业名称             深圳星美圣典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3030 号福田体育公园文化产业总部大厦 18 层、
注册地址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           王刚
注册资本             7300 万元人民币
                     文化活动策划;礼仪品牌策划;展览展示策划;广告平面、动漫、景
经营范围
                     观的设计;投资信息咨询;电影电视项目投资;票务代理;投资兴办
                                         1-1-4
                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网上贸易;通讯产品的开发与购销;国内
                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期限        自 2003 年 01 月 03 日至 2023 年 01 月 03 日
    2、实际控制人
    根据覃辉先生(以下简称“委托方”)与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受托方”)签订的《股权信托合同》,覃辉先生将其持有的星美圣典合计 100%
的股权委托给受托方,由受托方按委托方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管理、运用和处
分上述股权资产。因此,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名义持有星美圣典 100%的股权,
为星美圣典的名义股东;覃辉先生实际拥有星美圣典 100%的股权,为星美圣典
的实际股东。
    目前,双方正在办理手续解除上述股权信托合同,合同解除后,覃辉先生将
直接持有星美圣典 100%的股权,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因此,覃辉先生为星美圣典和金阳光的实际控制人。
    覃辉先生,男,1968 年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11010819681026****,中
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覃辉先生系星美控股(00198.HK)创始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从事文化娱乐产业的投资工作。
    覃辉先生与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股权结构图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覃辉
                                            股权信托计划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00%
                     深圳星美圣典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100%
                        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1-1-5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核心业务和关联企业的基本
情况
业务板块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备注
               星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SMI
                                            影院相关业务、电影投
影视传媒             Holdings Group                                    覃辉先生控股的公司
                                              资、艺人经纪等
                   Limited)(00198.HK)
                星美文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电影及电视节目制作
                    (SMI Culture Group
影视传媒                                        及发行以及相关服务     覃辉先生控制的公司
                          Holdings
                                                        投资
                    Limited)(02366.HK)
               星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SMI
                                                影视城管理、旅游开
餐饮旅游       Culture Development PTE                                 覃辉先生控股的公司
                                                发、酒店餐饮管理等
                         Ltd.)
影视传媒        深圳星美联合通讯有限公司              影院管理         星美圣典控股的公司
影视传媒        成都润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影院管理         星美圣典控股的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净资产           资产
年份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收益率       负债率
2012            4,942       2,641                 -          739      27.98%          46.56%
2013           50,482       3,275               119        1,237      37.77%          93.51%
2014           63,812       3,027           395             -253      -8.36%          95.26%
注:(1)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
   (2)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3)上述数据均来源于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四、最近 5 年受过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
       金阳光最近 5 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1-6
    金阳光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胡宜东         执行董事          中国         深圳市            否
 刘锦源           监事            中国         北京市            否
 王洪斌           经理            中国         北京市            否
    前述人员在最近 5 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没有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金阳光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金阳光的实际控制人覃辉先生直接持有香港联合交
易所上市公司星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98)的股份 683,863.12 万
股(约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5.62%),为该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金阳光的实际控制人覃辉先生通过星美投资(香港)
有限公司持有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星美文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2366)的股份 18,542.73 万股(约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2.89 %),为该上市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金阳光、星美圣典及覃辉先生不存在持有 5%以上
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增持圣莱达股票,持股数量和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1-1-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根据圣莱达《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公告》,圣莱达的控股股东爱
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尔”)于2015年7月15日与深圳市
洲际通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通商”)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
持有的圣莱达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25,000,000股(占圣莱达已发行总股本的
15.625%)转让给洲际通商,转让后爱普尔仍持有圣莱达9.375%的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将导致持有圣莱达18.125%的股份的金阳光成为上市公司第
一大股东,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覃辉先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金 阳 光 持有 的 上 市公 司 股 权共 计 29,000,000 股 , 占 上 市 公司 总 股 本 的
18.125%。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该部分股票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
制的情况。
                                       1-1-8
                         第五节 收购资金来源
    鉴于金阳光系被动成为圣莱达第一大股东,本身并未增持圣莱达股份股票,
因此不涉及资金的支付行为。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的后续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暂无未
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其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对上市公
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但为增
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以改善上市公司经营
状况,但该筹划事项尚处于初步讨论阶段,暂无具体操作方案。如果根据上市公
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本公司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
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金阳光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向圣莱达推荐合格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候选人,由圣莱达股东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董事会、监事
会的选举,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金阳光与圣莱达其他股东之间未
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三、是否拟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金阳光没有对可能阻碍收购圣莱达控制权的公司章
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四、是否拟对被收购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及其具体内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阳光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出重大变动的
计划。
                                 1-1-9
五、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阳光暂无调整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的计划。
六、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阳光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等有重大
影响的调整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阳光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等有重大
影响的调整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金阳光成为圣莱达第一大股东后,双方之间仍然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
财务独立;圣莱达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
保持独立。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金阳光以及金阳光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在本报告日前 24 个月内,
未与圣莱达及其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发生过重大交易,亦无对圣莱达有重大影
响的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金阳光在本报告书所涉交易初始日前 6 个月有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票的行
为,具体如下:
交易方式     序号      交易时间        交易股数(股)   交易价格(元/股)
  卖出        1        20150507             100             25.0500
                                  1-1-10
       2           20150507             20000           24.7470
       3           20150507             20000           24.7100
       4           20150507             20000           24.6440
       5           20150507             60000           24.5260
       6           20150507             20000           24.5810
       7           20150507             20000           24.4830
       8           20150507              8000           24.7000
       9           20150507             10000           24.5880
       10          20150507             10000           24.5260
       11          20150507             38106           24.2000
       12          20150507             100000          24.2000
       13          20150508              3000           25.4100
       14          20150508              5000           25.4220
       15          20150508              5000           25.4400
       16          20150508              5000           25.4410
       17          20150508             20000           25.4600
       18          20150508             20000           25.4500
       19          20150514             20500           29.3500
       20          20150624            31795294         30.6300
            合计                       32200000            /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阳光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可通过圣莱达董事会
                              1-1-11
秘书处查询相关年度报告。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金阳光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
五十条提供相关文件。金阳光没有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1-1-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胡宜东
                                                      年    月       日
                                1-1-1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
       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址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金阳光、圣莱达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1-1-14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盖章页)
                                          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胡宜东
                                                      年    月       日
                                1-1-15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宁波市江北区
                                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圣莱达                       股票代码
                              宁波金阳光电热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宁波市江北区
                                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变化                    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说明:此次变动后金阳光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东              被动成为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否拥有境内、外
对境内、境外其他上        是 □             否■                                是 □            否 ■
                                                        两个以上上市公
市公司持股 5%以上
                                                          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无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29,000,000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18.125%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不变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不变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持股比例:不变
比例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是 □             否 ■
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是 □             否 ■
存在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             否 ■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
                     是 □              否 ■
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1-1-16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
法》第五十条要求的   是 □          否 ■
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          否 ■
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   是 □          否 ■
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   是 □          否 ■
份的表决权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
    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胡宜东
                                                                      年      月       日
                                            1-1-17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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