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圣莱达: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7-17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40,000,00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因筹划的股份转让的重大事项,本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17 日
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5 年 7 月 15 日,公司获悉控股股东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
普尔”、“出让方”)与深圳市洲际通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通商”)签署《关
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爱普尔将其持有的圣莱达
25,000,000 股股份(占圣莱达股份总数的 15.625%)以人民币 765,750,000 元为对价
转让给洲际通商。
      本次股份转让具体变动情况:
                             协议转让前                 协议转让后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      比例         持股数量      比例
                             (股)        (%)        (股)        (%)
    爱普尔(香港)电器
1                            40,000,000    25           15,000,000    9.375
    有限公司
    深圳市洲际通商投
2                            0             0            25,000,000    15.625
    资有限公司
5       其他股东             120,000,000 75             120,000,000 75
            合计             160,000,000 100            160,000,000 100
      一、 《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2015 年 7 月 15 日,爱普尔与洲际通商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的主
      要内容为:
          1、 协议当事人
    出让方: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
    受让方:深圳市洲际通商投资有限公司
    2、 转让标的
    深圳市洲际通商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
    公司持有圣莱达 25,000,000 股股份,占圣莱达股份总数的 15.625%。
    3、 协议对价
    经协商,双方同意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765,750,000 元。
    4、 付款安排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及进度支付股份转让款:
    (1) 洲际通商应于 2015 年 7 月 16 日前将转让价款全额电汇至共管账户,
           否则本次权益变动的《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
           议书》自始无效;
    (2)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过户登记前,爱普尔和洲际通商共同指示监管银行将
           爱普尔就本次权益变动所应缴纳的预提所得税从共管账户划转至相关
           税务机关指定的银行账户以缴纳预提所得税,该等缴纳预提所得税视为
           洲际通商已经支付给爱普尔的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 爱普尔办理完毕本次权益变动目标权益转让给洲际通商的相关手续,由
           爱普尔向监管银行提交《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后,监管银行应将共管
           账户中相当于转让价款的款项划转至爱普尔的指定银行账户。
二、 股份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深圳市洲际通商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媛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中路与中航路交汇处新亚洲太古商城五层 5A14
三、 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经过本次股份转让后,爱普尔持有的圣莱达股权比例由 25%降至 9.375%。公
    司原第二大股东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持有圣
    莱达 18.125%股权,变更为圣莱达的第一大股东。因圣莱达原实际控制人杨宁
    恩先生经过本次股份转让后,持有圣莱达股权为其通过爱普尔持有的 9.375%
    的圣莱达股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金阳光的实际控制人覃辉先生。
四、 其他相关说明
    1、 深圳星美圣典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美圣典”)系金阳光
       100%控股股东。根据覃辉先生与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信托
       合同》,覃辉先生将其持有的星美圣典合计 100%的股权委托给重庆国际信
       托有限公司,由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按覃辉先生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
       管理、运用和处分上述股权资产。因此,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名义持有
       星美圣典 100%的股权,为星美圣典的名义股东;覃辉先生实际拥有星美
       圣典 100%的股权,为星美圣典的实际股东。目前,双方正在办理手续解
       除上述股权信托合同,合同解除后,覃辉先生将直接持有星美圣典 100%
       的股权,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当中。因此,覃辉先生为星美圣典和
       金阳光的实际控制人。覃辉先生与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日,金阳光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覃辉先生暂无未
       来 12 个月内改变圣莱达主营业务或者对其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对圣莱
       达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
       但为增强圣莱达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圣莱达的资产质量,金
       阳光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覃辉先生目前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以
       改善圣莱达经营状况,但该筹划事项尚处于初步讨论阶段,暂无具体操作
       方案。如果根据圣莱达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金阳光承诺将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3、 杨宁恩先生、杨青女士作为圣莱达的董事及爱普尔的董事,并未直接持有
       圣莱达的股份,不存在直接转让圣莱达股份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股份转
       让方系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并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行为。
    4、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转让系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不涉及上市公司大股东
       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未违反证监会公告[2015]18 号的相关
       规定。
    5、 本次股份转让各方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6、 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咨询网上的由爱普尔出具的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由深圳市洲际通
           商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由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前,相关股份转让具体操作事项尚在进行过程中,由于本次权益变动股份出让方
爱普尔系注册于香港的法人,其股份转让确认及过户登记所需材料和程序均较为复杂,
因此完成时间尚存一定不确定性,且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过户登记完成时间关系到
圣莱达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时间,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根据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拟继续停牌 5 个交易日,如之后有重大事项发生,公司会及时申请停牌。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