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来函,鉴于近期证券市场出现异常波动,为维护资本市场稳 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 18 号文的有关要求,在未来六个月内均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票。 二、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本公司将积极研究探索股权激 励、员工持股、部分业务板块和条线子公司制改革等措施,不断提升经营效率和公 司业绩。 三、本公司将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现金分 红有关规定,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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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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