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 7月 14日和 7月 15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于 2015年 3月 5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
牌公告》,并于 2015年 3月 19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5年 6月 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6 月 3 日起复牌,相关公告于 2015年 6月 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按程序进行,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 2015年 7月 13日发布了《关于部分董监高人员股份增持计划及
复牌的公告》,相关公告于 2015年 7月 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目前部分董监高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事项正在按计划进行。
3、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截至目前,除上述已披露
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目前,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不
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7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