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向各监事发出。截 至 2015 年 7 月 14 日,各位监事完成通讯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通讯表决应参加的监事 7 人(包括外部监事 3 人), 监事长邱伟,监事车国宝、周建国、骆向东、王聪、王岚、曹立新共 7 人参加了 本次通讯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报酬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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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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